关于 进一步 加强学校企业微信管理的通知
校属各单位 :
近日,我校发生一起学生将个人企业微信账号借予他人使用,导致该账号被用于涉嫌违法违规活动的事件。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, 保障学校网络空间清朗有 序, 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 严禁外借企业微信账号
学校企业微信平台已与师生个人信息绑定,实行严格的实名认证制度。每一账号均代表使用者本人在校园网络空间中的唯一身份标识,具有高度的责任关联性。 全体师生务必妥善保管本人的企业微信账号(包括登录权限、手机验证等),严格禁止以任何形式将账号借予他人(包括朋友、亲属等)使用,或与他人共享。
二 、 全面自查企业微信账号
请全体师生对个人企业微信账号进行自查 : 对误加入非官方组织请立即退出;对误创建或可能误导他人的组织请立即解散; 警惕钓鱼链接与诈骗信息 , 如发现账号出现异常登录、信息被篡改或收到可疑信息, 请及时联系 网络 信息 中心 ( 电话:0735-2653333 )。
三、加强安全教育
学校企业微信是重要的办公、教学、学习及内部沟通平台,其安全稳定运行关乎学校的整体形象和每一位师生的切身利益 , 请 各单位加强安全教育 , 确保 企业微信 安全使用。
网络信息中心 保卫部
2025年12月17日
一审:刘晓玲 二审:蒋励 三审:朱卫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