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编制
2020
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
学院各二级单位:
为了规范和加强新增固定资产配置管理,切实保障学院教学及各项事业发展需要,做好
2020
年新增资产投资计划工作,根据学院《关于编制学院
2020
年综合计划的通知》精神,为落实好此项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
编制原则
学院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发展情况,在明确资产配置需求的基础上,合理申报购置计划,形成下一年度新增资产投资计划。实训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新增资产投资计划初审,报学校研究配准后,形成学院
2020
年新增固定资产计划。未纳入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,
2020
年不予采购。
二、
编制内容
凡计划在
2020
年度新购固定资产(含软件资产),都必须按要求填报相应表格,纳入预算统一管理。
1
、各系、部教学实训室新建、扩建和改造;教学实训设备更新改造;技能竞赛创先争优项目等请填写附件
1
。
2
、信息化建设项目请填写附件
2
。
3
、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请自拟申报材料,说明建设内容、建设的必要性、可行性、投资规模及预期收益等内容。
三、
编制要求
各单位应遵循“科学合理、厉行节约”原则,认真做好本部门
2020
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工作。请在
10
月
28
日前,将申报材料通过
OA
系统发送到实训室管理中心文书账户即可。
实训管理中心
2019.10.15